【凱風網2017年1月20日消息,通訊員:唐冰】2016年12月27日,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朱正才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朱正才,男,1966年生,漢族,高中文化,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華港鎮人。 經審理查明,朱正才自2014年在“全能神”邪教組織擔任骨干分子期間,先后多次組織當地“全能神”人員聚會和交流體會,伙同他人發放“全能神”邪教宣傳資料,傳播“全能神”邪教教義,拉攏群眾入教,并為“全能神”邪教組織運送、保管大量邪教書籍和光盤等資料,公安機關現場查獲各種邪教影像制作品、書籍、傳單、U盤達千余件,裝滿整整6大塑料桶。
(現場查獲的裝有邪教資料的塑料桶) 法院審理認為,在國家已將“全能神”確定為邪教組織并明令取締后,被告人朱正才仍違法參與邪教組織,保管、傳播“全能神”邪教物品,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現場查獲裝在塑料桶里的邪教資料
現場查獲裝在塑料桶里的邪教資料
現場查獲裝在塑料桶里的邪教資料
(現場查獲裝在塑料桶里的邪教資料) (責任編輯: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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