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4年“中元節”期間
隨州城區禁鞭、禁孔明燈工作
有關事項的通知
曾都區人民政府,隨州高新區管理委員會,市直各部門,各物業服務公司:
2024年“中元節”(俗稱“七月半”)將至,為防止發生違法違規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行為(以下簡稱“兩禁”),確保實現“零燃放、零銷售、零儲存、零運輸”的工作目標,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巡查時間、巡查區域
1、 巡查時間:
8月18日(農歷七月十五)下午16:00—晚上23:00。
2、 巡查范圍:
一湖兩岸、背街小巷、主干道、公園廣場、企事業單位住宅區、物業小區、居民區、寺廟、公墓等所有禁鞭禁孔明燈區域。
二、 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和宣傳階段(8月12日—8月17日)
各地各單位、各級禁鞭辦、各鎮、街道、管委會、社區、村、各物業服務公司要開會動員部署,成立工作專班,人員要上街,宣傳車要上路,全面開展宣傳發動。宣傳部門要組織報社、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對發生的涉鞭、涉孔明燈違法違規行為要進行宣傳報道,及時媒體曝光。8月12日至8月18日在隨州電視臺新聞頻道播放禁鞭宣傳內容。
(二)巡查值守階段(8月18日)
各地各單位特別是各級禁鞭辦、各鎮、街道、管委會、社區、村各物業服務公司要成立工作專班,全員上街巡查值守,按照巡查范圍做到巡查值守管控“全覆蓋”。
三、 嚴查涉鞭、涉孔明燈違法違規行為
各級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城管和供銷等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依法查處涉鞭涉孔明燈違法違規行為。
公安機關特別是基層派出所要對110指令和群眾舉報涉鞭、涉孔明燈方面的報警,做到快速反應,依法處警。對非法儲存、運輸和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的行為,要依法查處,上限處罰。曾都區公安分局和隨州高新區公安分局要采取分片包段的方式,組織民警、社區民輔警、網格員和巡防隊員上街巡邏巡查,依法查處涉鞭涉孔明燈違法違規行為,收繳煙花爆竹和孔明燈;
應急管理部門要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市場監管部門要對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市城管執法部門要組織市、區(鎮、街道)城管、園林、環衛等人員分片包段,加強對背街小巷、主干道、公園廣場、企事業單位住宅區、物業小區、居民區、一湖兩岸等區域部位和市植物園的禁鞭巡查管控,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涉鞭涉孔明燈違法違規行為,勸導市民禁燒香臘火紙。督促戶外廣告運營商LED電子屏滾動播放禁鞭禁放孔明燈宣傳內容;
民政部門要加強公墓區域禁鞭檢查和巡查管控;
供銷部門要加強市場巡查,嚴防在禁鞭區內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各鎮、街道、管委會、社區、村、各物業服務公司要落實屬地主責,認真履責,強化宣傳發動和巡查管控,對巡查中發現的涉鞭、涉孔明燈違法違規行為,要現場進行勸阻制止,收集固定證據,及時拔打110報警,并向市禁鞭辦(電話:3267110)報告。
要督促本轄區企事業單位、物業小區、賓館飯店、旅館、銀行和學校等企事業單位落實禁鞭宣傳和巡查工作責任,督促相關單位落實LED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鞭宣傳內容。
四、 嚴肅工作紀律
各地各單位、各級禁鞭辦、各鎮、街道、管委會、社區、村各物業服務公司要切實履職盡責,做到宣傳發動到位、信息預警到位、現場值守到位、巡查管控到位、源頭整治到位。凡因禁鞭禁孔明燈宣傳和巡查管控工作部署不嚴密、組織不到位、措施不落實、責任不落實而發生涉鞭案件和涉孔明燈違法違規行為的,進行倒查問責。
曾都區和隨州高新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委、市供銷社的中元節禁鞭禁孔明燈工作部署情況及《中元節禁鞭禁孔明燈巡查人員排班表》于8月16日前報市禁鞭辦公室。
聯系人:許紫嫣
辦公室電話:3267110
隨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8月12日
來源:隨州禁鞭辦
編輯:雅兮
編審:黃芳芳
監制:劉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