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 王海濤
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必須貫徹和體現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堅持開門立法,激活源頭活水,不斷提高立法質量,為建設城鄉融合發展示范區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支撐。
一是充分發揮人大代表重要作用。努力做到人員“全覆蓋”,力爭每位代表任期內至少參加一次立法活動;參與“全過程”,從法規立項、調研起草、審議修改到實施檢查每個階段都征求代表意見;發揮作用“全方位”,不斷擴大代表對立法工作的深度參與。二是探索改進公眾參與方式渠道。更注重運用信息化手段,使代表、公眾更加深入、全面、實時、便捷地參與地方立法;更有效用好專家力量,充分發揮立法研究基地和立法顧問“外腦”作用;完善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充分發揮“民意直通車”作用;進一步加大融合力度,推動立法聯系點功能向監督執法、促進守法、推動普法拓展,使之成為人民群眾全過程參與法治建設、全方位展現民主優越性的重要陣地。三是建立健全開門立法工作機制。構建各方參與的激勵引導機制,對積極參與者給予適當的物質或精神獎勵;建立完善信息反饋機制,對所有意見建議采納與否及時反饋;健全立法信息公開制度,最大限度地讓社會各界及時便捷地了解立法活動全過程的信息,充分聽取意見建議,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廣泛凝聚立法共識,努力讓每一部法規都滿載民意、貼近民生、順應民心,使立法過程成為滿足人民需要、擴大人民參與、接受人民監督的生動民主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