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
湖北召開新聞發布會
介紹湖北省電梯安全立法的有關情況
并回答記者提問
2025年3月26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電梯安全條例》,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這部《條例》的出臺,為湖北省加強電梯安全工作,從源頭上減少電梯安全事故和隱患,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湖北省電梯安全條例》
主要內容
《湖北省電梯安全條例》
對電梯乘用人
進行全過程安全保障
《條例》明確了電梯乘用人的責任、義務
乘用人應當遵守電梯安全注意事項,服從電梯使用管理單位的管理,并列舉了禁止行為。例如,不得拆除、破壞電梯安全設施和標志標識;不得在電梯內打鬧、蹦跳、吸煙;不得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其電池;不得攜帶烈性犬、大型犬,或者攜帶犬只不采取戴嘴套、裝入犬袋(籠)等安全措施,等等。
電梯一旦發生故障,乘用人應當科學、穩妥應對。如果被困電梯轎廂內,應當首先使用緊急報警裝置或者撥打電話,與物業企業等電梯使用管理單位以及維護保養單位取得聯系,并配合實施救援;切勿采用非正常手段開啟電梯層門、轎門,以免造成人身傷害。如果自動扶梯或者自動人行道發生故障,可以使用緊急停止裝置。
《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危害電梯安全的行為或者電梯事故隱患,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