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時期隨州的歷史和文化
第二節 殷商、西周時期的“南土”
一、殷人南征的要道
商周時期,今隨棗乃至整個江漢地區被稱作“南土”。在殷墟出土武丁時期的甲骨卜辭中涉及“南土”的就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一是卜問農業收成的,如“甲午卜亙貞,南土受年”;一是卜問將士是否安全、有無戰事的,如“多霄亡禍在南土”?“雀亡禍在南土,果告事”;一是卜問是否應對南土用兵的,如“王曰:‘蟲余自征,不征’”等。吳量愷:《曾隨文化與名城隨州》,《炎黃文化與名城隨州》,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商人所說的“南土”,與周人所說的“南土”區位基本相合!蹲髠鳌ふ压拍辍酚浿芫巴醯脑捳f:“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楚、鄧,吾南土也。”隨州地處鄧、楚之間,鄧、楚為“南土”,隨州地區當在其中!澳贤痢庇袝r也作“南鄉”、“南國”,前者如《詩經·商頌·殷武》云:“維女荊楚,居國南鄉。昔有成湯,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曰商是常!敝芫巴跽f荊楚居“南土”,這里說荊楚居“南鄉”,二者名異實同;后者如西周銅器《中方鼎》有“王令中先省南國”銘文,從整篇銘文內容分析,這里的“南國”相當于“南土”、“南鄉”。
據《史記·殷本紀》記載,商王朝自仲丁以后,“弟子爭相代立”,都城屢徙,一度中衰,于是“諸侯莫朝”。荊楚在此時大概也不向商王朝貢。商王盤庚遷殷以后,社會逐漸穩定,“殷道復興,諸侯來朝”?赡芮G楚仍然無視商王的共主地位,不朝不貢。商王武丁時,國力強盛,為了懲治不朝者,發起了對荊楚的征伐!对娊洝ど添灐ひ笪洹访枥L了這次戰爭的狀貌:“撻彼殷武,奮伐荊楚。(深)入其阻,裒(俘)荊之旅。有截其所(處),湯孫之緒!蔽鳚h毛公傳曰:“殷王,武丁也;荊楚,荊州之楚國也!睎|漢鄭玄箋曰:“殷道衰而楚人叛,高宗撻然奮揚威武,出兵伐之,冒(深)入其險阻。謂逾方城之隘,克其軍率而俘虜其士眾!鄙誊娫竭^“方城之隘”伐楚,勢必取道隨棗走廊。由此不難看出,隨棗走廊是殷人南征的要道。
殷人這次南征不僅取道隨棗走廊,而且還借助了包括隨棗走廊在內的漢東地區諸方國的軍事援助。這在甲骨卜辭中已有記載:“乙未[卜],貞:立事[于]南,右比[我],中比輿(舉),左比曾。”“乙未卜,貞:立事[于南],右比我,[中]比輿(舉),左比[曾]。十二月。”這兩條甲骨卜辭,均屬于武丁時代,內容相同,各有殘缺,可相互彌補。“立”,即蒞;事,即“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戎事!傲⑹掠谀稀,是說商王武丁親臨南方,指揮戰爭。右、中、左見于郭沫若《殷契粹編》597片卜辭:“丁酉,貞:王作三師右、中、左!弊阕C是指右、中、左三軍。我、曾、舉都是方國名。據李學勤考證,曾的地望在今湖北棗陽、隨縣、京山到河南西南的新野這一范圍內,舉在漢東舉水流域。我即其他卜辭中所見的“我方”,當與曾、舉比鄰,其地望不可考!氨取庇新摵稀⑴浜现x。 這兩條卜辭是說:商王武丁親率右、中、左三軍,在我、舉、曾三個方國的配合下征伐荊楚。這正與《詩經》“奮伐荊楚,深入其阻”的內容相呼應、相補充。羅運環:《楚國八百年》,武漢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
隨棗走廊既是殷人南征的要道,又是他們往來江漢地區的通途,因而在這里留下了他們的遺跡。1977年3月,考古工作者在今隨州淅河梁家畈發掘清理了一座商代墓葬,出土銅器、觚、鑿、斧、戈各1件,銅爵、(片斤)、刀各2件。據有關專家研究,這批青銅器的形制、紋飾等主要特征,均與湖北黃陂盤龍城所出商代二里岡同類器物基本相同,時代為商代中期。隨州市博物館:《湖北隨縣發現商代青銅器》,《文物》1981年第8期 也就是說,早在武丁征伐荊楚之前,殷人已基本上控制了隨棗走廊。
二、周人“俘金”的通衢
周王朝建立后,為了其南疆的安全,在漢水東、北部地區分封了許多同姓諸侯國,即所謂“漢陽諸姬”。雖說有諸姬拱衛,周王朝仍不斷對江漢地區進行征伐。如西周青銅器《墻盤》銘曰:“廣笞楚荊,唯狩南行”;銘曰:“殳駿從王南征,伐楚荊!薄豆疟局駮o年》也說:“昭王十六年伐楚荊。”周王朝為何頻繁對居于江漢地區的荊楚用兵呢?我們以為,周人除了鞏固和加強對這一地區的統治外,掠奪當時最重要的物資——銅,可能是一個重要原因。因為在周代甚至更早,青銅制造的產品是當時最先進、最有力的工具或武器,誰充分擁有銅,誰就有強大的勢力。而長江中下游一帶正擁有豐富的銅礦藏,這里的礦藏至遲在西周時期已經開采?脊虐l現表明,在湖北大冶銅綠山、陽新港下及與之毗鄰的江西瑞昌銅嶺等地都發現了西周或東周時期的采銅遺址,瑞昌古銅礦的上限甚至可到商代中期,在安徽南部的銅陵、繁昌等地也發現了大量周代銅礦采冶遺址。正是上述地區擁有的豐富的銅礦資源,成為周王朝南征的主要目標之一。后德。骸逗笨茖W技術史稿》,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1年版 對此,出土文物已作了證實。西周青銅器《過伯簋》銘文記載:“過伯從王伐反荊,俘金,用作寶尊彝!庇械膶W者認為,這里的“俘金”,是指奪得的銅器。楊寬:《西周時期的楚國》,《江漢論壇》1981年第5期 實際上,這位西周王朝的大臣獲得的不是銅器而是銅、錫等原料。這是因為在西周前期,楚國不可能有大量銅器,而且將掠奪來的青銅器破碎后再行熔化鑄造,比用金屬銅、錫直接生產青銅器更費時耗力!对娊洝旐灐ゃ罚骸般奖嘶匆,來獻其琛,元龜象齒,大賂南金!边@里的“南金”,也應指江南出產的金屬銅,而不會是銅器。西周王朝的貴族大臣們將其在南方征戰中獲得的銅鑄禮器,并將其功勞銘刻其上,這恰好說明攫取金屬銅是他們南征最重要的目的和最大的收獲,否則是不會銘記于青銅禮器之上的。后德。骸逗笨茖W技術史稿》,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1年版
如果說商代的隨棗走廊是殷人南征的要道,那么,西周時期的隨棗走廊則是周人“俘金”的通衢。周朝的軍隊無論是由關中直驅江漢,還是由中原南下荊楚,隨棗走廊都是必經之地。當然,當時周人南下通道并非只有隨棗走廊,在大別山和桐柏山之間也有一些山谷隘口可以通行。但是,那些山谷隘口供民間通行和小規模軍事行動尚可,若要發動大規模的征討俘金之役,則非走隨棗走廊不可。俘金需要大量的車隊,而這正是狹小的山谷隘口所無法容納的。
第三節 商周之際的漢東姜姓古國——厲
一、厲與賴
“厲”,又作“賴”。《左傳·昭公四年》載楚靈王“滅賴”,《公羊》、《谷梁》二傳記其事均作“滅厲”,釋云:“滅厲如字,又音賴!庇纱丝磥,古厲、賴同音,可互相通用。
正由于古代厲與賴可通用,才導致人們對文獻記載“厲”與“賴”的誤釋。其最突出的例證,是對《左傳》所記“厲”、“賴”的曲解。
在《左傳》中,一次言及“厲”(國),兩次言及“賴”(國)。言及“厲”見于《左傳·僖公十五年》,言及“賴”則先后見于《左傳·桓公十三年》和《左傳·昭公四年》。按常理講,盡管古代厲、賴可通,但在同一作者的著作中,這種提法還是應該有區別的,也就是說,兩個“賴”應為一國,而“厲”則為另一國。假定把兩個“賴”看成兩個不同的國家,這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是難以說通的。至于認為兩個“賴”中有一個“賴”應與“厲”為同一國,另一個“賴”別為一國,則更是對古“厲”、“賴”同音互用的片面理解。試想《左傳》既然懂得“厲”、“賴”音同互通,何以有意將一個厲國分別寫作“厲”與“賴”呢?難道作者不明白這樣極易導致兩個“賴”即此通假之“賴”同另一個“賴”混淆嗎?實際上,《左傳》之所以分別作“厲”與“賴”,正是因為作者心目中“厲”自為“厲”、“賴”自為“賴”,而有意加以區別的。對此,下文還將作進一步的論述。
二、厲國的地望與興亡
《左傳·僖公十五年》記:“楚人伐徐,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之。……秋,伐厲,以救徐也!倍蓬A注:“厲,楚與國,義陽隨縣北有厲鄉!鼻迦酥魅纭洞呵锎笫卤怼贰ⅰ洞呵锏乩砜紝崱返榷假澩抛,并進而認定此厲即神農氏后裔姜姓厲國,其地位于隨州西北20公里之厲山店一帶。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卷6;江永:《春秋地理考實》卷1 實際上,這種說法有誤。《左傳》已明言齊、曹之師伐厲之前次于“匡”,而匡位于河南睢州(今河南睢縣)西15公里之匡城又是古今學者比較一致的見解,江永:《春秋地理考實》卷1;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僖公十五年》,中華書局1981年版 那么,齊曹之師由“匡”東南下救淮域徐(舒)而伐之“厲”,理應位于近曹、鄰楚北境之地,其地望當不出今河南東部地帶,決不可能是與徐相距甚遠的今隨州北面之厲國。徐少華:《周代南土歷史地理與文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王夫之《春秋稗疏》已提出質疑:“齊桓率八國之兵以伐楚,尚次陘而不深入,安能輕率一曹,越江漢之北而向隨乎?”并認為齊、曹所伐之“厲”當位于《史記》所載老子生地苦縣之厲鄉。王夫之:《春秋稗疏·僖公十五年》 古苦縣在今河南鹿邑縣《元和郡縣志》卷7;《太平寰宇記》卷12;《大清一統志》卷193 老子故里厲鄉在今鹿邑縣東5公里,《大清一統志》卷194 其地恰與齊、曹之師由匡地東南救徐而伐厲的情勢相符。因此厲國與隨州關系不大,故對其興亡史跡的考證則從略。
那么,商周時期今隨州境內有無一厲國?回答是肯定的。隨州之厲,《左傳》作“賴”!蹲髠鳌せ腹辍酚洠骸俺邮官嚾俗分,不及!惫沤駥W者大都認為,“賴”,指賴國,也稱厲國,其地位于今湖北隨州市境內。楊伯峻先生具體指出其地望在今湖北隨州市東北厲山店。楊伯峻:《春秋左傳注·桓公十三年》,中華書局1981年版 楊氏以為厲國位于隨州市厲山店是正確的,但尚需修正的是厲山店(即今厲山鎮)應位于隨州市西北20公里,而非隨州東部。這就是有別于河南鹿邑之厲的湖北隨州之厲。隨州之厲國,相傳系厲山氏(即烈山氏)之后所建,姜姓。北宋重和元年(1118年)于今湖北安陸發現了六件西周初年的銘文銅器,世稱“安州六器”。其中《中觶》銘文曰:“王大省公族于庚,振旅,王錫中馬自〓候四〓,王曰:‘用先!睋顚W勤先生考證,“庚”即唐國,其地位于今隨州西北;“〓”即厲國,其地位于今湖北隨州西北。江鴻:《盤龍城與商朝的南土》、《文物》1976年第2期 又西周初年的銅器《太保玉戈》銘文也稱此厲國為周之“南國”諸侯。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二)、(五),載《考古學報》1955年第10期和1956年第3期 隨州之厲國西周初年已成為周之侯國,說明它至遲商代末年已經立國,并與周王室有著密切的關系。春秋早期,此厲國又成為楚之與國,因而有《左傳·桓公十三年》所載“楚子使賴(厲)人追之”事。春秋晚期,楚國為了加強對漢東地區的控制,以解除北上東擴的后顧之憂,滅掉了這個長期處于楚人卵翼之下的厲國!蹲髠鳌ふ压哪辍酚洠骸扒锲咴,楚子以諸侯伐吳,……屈申圍朱方,八月甲申,克之,執齊慶封而盡滅其族。……遂以諸侯,……遷賴于鄢!贝恕百嚒敝赝,杜預無注,或許以為其顯系《左傳·桓公十三年》之“賴”也未可知。楊伯峻先生以為此“賴”即《左傳·桓公十三年》所記之“賴”,其地在今湖北隨州厲山鎮。楊伯峻:《春秋左傳注·昭公四年》,中華書局1981年版 此說可從。但是,也有學者認為此“賴”是《左傳·僖公十五年》所記河南鹿邑之“厲”的南遷,其地位于今河南息縣東北的包倍鎮一帶,決非《左傳·桓公十三年》所記今隨州境內之厲國。徐少華:《周代南土歷史地理與文化》,武漢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其理由有二:其一,從《左傳》所載楚滅賴的情形來看,是在東伐吳取朱方、殺齊慶封以后,取山東之曾阝以前的一次行動。這期間,楚及諸侯之師一直在淮河中上游南北地帶活動,從八月申克朱方至“九月取曾阝”,前后只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若突然由淮域的朱方回師隨棗走廊滅賴,隨即又前往淮北取曾阝,這大幅度地進退往返,在古代交通條件下,豈是一個月時間所能做到的?其二,《左傳》明言楚大夫彭生罷城賴之師于楚之“東國”邊境,說明此“賴”必在淮域。實際上,這兩條質疑并不難解釋。對前者,楊伯峻先生注釋已作明確的答復:“(楚)克朱方與滅賴蓋以兩支軍同時進行。以地理言之,會于申,申在今南陽市北。賴在今湖北隨縣稍東而北;若朱方,則在鎮江市南。斷無先克朱方,又回師滅賴,軍旅來往數千里之理。依地理推測,楚師返郢,今湖北江陵縣北紀南城,可以經賴而滅之,然后沿清發水至今武漢市,循江東下至朱方,則師旅不至過于疲芳。《傳》先敘克朱方,由屈申為帥,而滅賴,則楚子自帥,故知可分為二支軍!睏畈骸洞呵镒髠髯ⅰふ压哪辍罚腥A書局1981年版 楊氏的分析是很合乎情理的。對于后者,也不難回答。《左傳·昭公四年》的原文是這樣的:“(楚)箴尹宜咎城鐘離,啟疆城巢,然丹城州來。東國水,不可以城,彭生罷賴之師。”顯然,《左傳》是在歷數了楚人城鐘離、巢、州來后,才指出此“東國水,不可以城”。也就是說,鐘離、巢、州來才屬“東國”范圍,故不可筑城。至于彭生罷賴之師,從行文邏輯上看與“東國水,不可以城”沒有必然聯系。否則,《左傳》何不將賴置于“東國水,不可以城”之前呢?事實上,楚人罷城賴之師的原因,《左傳》已于此前作了解釋!蹲髠鳌ふ压哪辍酚洺蠓蛏隉o宇曾針對城賴一事說:“……伐國而克,城竟莫校,王心不違,民其居乎?民之不處,其誰堪之?不堪王命,乃禍亂也!睓嘀匾粫r的申無宇把城賴將引起的后果說得如此嚴重,難道不會引起彭生乃至楚王的重視嗎?
隨州之厲國自從魯昭公四年即公元前538年滅于楚后,就再也沒有音訊了,說明它未能像陳一樣享受復國的待遇,這大概也是楚人的一種策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