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蔡詩海、張宏報道:12月16日,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依法對撞傷行人、涉嫌危險駕駛的駕駛人熊某(男,42歲,家住湖北省大悟縣)予以刑事拘留。
12月5日18時10分,廣水民警在處理發生在304省道107.7KM處的一起小轎車撞傷行人交通事故時,發現肇事桑塔納小轎車司機熊某與民警總保持一段距離,且言語閃爍、神色慌張,民警當即上前,聞到了一股淡淡的酒味,辦案民警當即確定熊某有酒后駕駛嫌疑,遂依法強制對熊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含量測試,測試結果為188.8mg/100mL,隨后提取熊某靜脈血液送隨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鑒定中心進行酒精濃度檢測,在其血液中檢出了乙醇成份,含量為241.8mg/100mL,屬嚴重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肇事。
目前,熊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